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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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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 分类:协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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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2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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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科研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研究工作,提升课题研究的时效性,实现实践与理论学习指导相互促进、科研研讨与发展经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房协作为信息宣传与交流平台的功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类课题研究管理。
第三条 部门职责
一、协会秘书处作为专业委员会的对接部门,负责协调各项科研课题研究的工作开展。
二、协会业务部负责课题内部选题立项、配合课题申报、研究协调组织、结题及配合成果推广等工作。
第二章课题研究工作程序
第四条 研究计划管理
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围绕本专业组织各类课题研究及交流活动,可根据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工作开展计划,业务部汇总各专业委员会计划进行的课题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列为本部门年度、季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 课题研究内部立项
一、课题研究计划确认后,由业务部负责跟进课题研究推进情况。
二、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计划,在既定时间启动课题研究工作,确定研究选题及方向,经专业委员会内部讨论后,形成明确的课题研究内部立项报告。
课题研究的选题应围绕区域市场发展形势及本专业/行业趋势,关注热点及现实问题,注重实践与理论结合,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与新颖性,有推广使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内部立项报告完成后,报业务部进行内部备案及立项。
第六条 课题研究组织与管理
业务部确认内部立项后,由专业委员会制定具体的课题研究方案,组织委员会委员、外部机构等形成课题研究项目小组。
业务部负责配合并协调推进课题研究工作的推进,并且定期汇报课题研究进度情况。
第七条 配合结题及成果推广
课题研究满足结题条件后,由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完成课题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由业务部负责对接成果的转化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自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制度由协会业务部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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