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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党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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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党务公开制度

  • 分类:制度建设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4-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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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党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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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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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党务公开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全局各级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按照中共山东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省委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决定和市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等情况,局党组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总支、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党务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党务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党务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党纪、工作纪律及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如有党务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报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

二、党务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基层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要求,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需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时限应当与公开内容相适应,一般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四种情形。

1.长期公开。对党组织的政策规定、制度规范、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当长期公开,直至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当定期公开,一般可以视情况每月、季度、半年或每年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当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整项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对动态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当在公开事项确定后即时公开,对特别重大复杂的事项,经审批同意可以适当延期。

四、党务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以局内网、文件、公开栏为主,也可通过党内会议、下发文件、谈话活动、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及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报纸、外网和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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